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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「1人公司」炒房逃稅有漏洞 財部:企業稅率不見得有利

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

行政院拍板房地合一稅,將個人出售持有一年內房地稅率提高到45%,拉開與營所稅的差距,外界質疑個人短期交易與企業稅率不一致,恐有成立「1人公司」逃稅漏洞的疑慮,對此,財政部回應表示,企業買賣不動產,除了營所稅之外,還有其他稅負,盈餘分配股東也須繳納所得稅,實際稅率高於17%,實際避稅空間並不如外界所想那麼大。

行政院拍板的房地合一稅將持有1年以內房地交易所得稅稅率訂為45%;另將持有超過1年而在2年以內者,稅率訂為35%。至於持有超過2年在10年以內者稅率訂為20%;持有期間超過10年稅率訂為15%。外界質疑,個人短期交易的最高稅率達45%,遠比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高,恐衍生以成立「1人公司」來規避稅負的逃稅漏洞。

財政部表示,營利事業出售房地所得,除按17%繳納營所稅外,也須負擔5%營業稅;盈餘分配股東時,股東也須按稅率級距5%-45%繳納綜所稅;未分配盈餘,須加徵10%營所稅,且營利事業出售房地,無法享有長期持有優惠,及出售自住房地獲利400萬元以下免稅,應可避免設立「1人公司」逃稅的空間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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